近日,中国与俄罗斯双方海关签署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互认的安排》。通过开展AEO(即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)互认合作,双方海关AEO企业将享受更多通关便利,降低贸易成本。

据南京海关统计,2021年,江苏省对俄罗斯进出口总额达到700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33.9%;有129家AEO企业(高级认证企业)与俄罗斯开展进出口贸易,进出口总额为121.7亿元,同比增长10.2%。

据了解,中俄海关实现AEO互认后,一方面,两国AEO企业间直接进出口的货物将在通关中享受优先办理海关手续、优先查验、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和查验率等便利措施,显著降低企业的仓储、物流等贸易成本。另一方面,得益于AEO制度对贸易安全的严格要求,中俄AEO互认将进一步促进两国供应链的安全顺畅,为两国巩固能源合作基础、持续扩大贸易和投资规模营造更加安全便利的环境。( 刘 菁)

推荐内容